q983603969
本帖最后由 q983603969 于 2016-12-11 12:41 编辑

申诉ID:q983603969
禁封原因(同时给出手动禁封提醒):剽窃插件
申诉原因:我根本没有剽窃,而且pr算法是我看到他而学习的,而且他插件才4个类,我插件才1个类,这根本不符合,而且截图我剽窃的证据不完整,就算我有剽窃历史,但我这次不可能是剽窃,并且他发布AAR之前,我已经跟他断了联系,并不可能出现CV,而且我也不知道他是否发布了AAR,而且AAR的功能是防自动搭路和修复床Bug,我的NoAutoPlace插件是防自动搭路,并没有修复床Bug功能,我敢发这帖,我就敢承认我并没有剽窃他人插件,虽然我在举报帖上评分 搞事 但我并没有去解释,我只希望原帖作者找我商量,在半小时之前SYS @我 我当时在更新BMJoin插件 直到群里的人告诉我我被封了,所以我就发了这贴,没有解释就直接封人?
申请解除禁封/减刑--时间:2天且撤销扣分、警告

我的NoAutoPlace插件 http://www.mc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8434
他的AAR插件 http://www.mc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6590

冰砚炽
本帖最后由 a59118196 于 2016-12-11 12:19 编辑

我怎么觉得应该不会解封呢,你应该把链接发出来

q983603969
a59118196 发表于 2016-12-11 12:05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如果证据足够 你怎么说都行

SYS_TEM
7-1: 剽窃的定义为:
①: 复制他人的说明,汉化文件等
②: 转载,复制已知的原创插件等
③: 使用但不标注他人代码
④: 违法各类协议
原帖并没有注明使用了他人代码

q983603969
本帖最后由 q983603969 于 2016-12-11 12:39 编辑
SYS_TEM 发表于 2016-12-11 12:22
原帖并没有注明使用了他人代码

虽然我没有注明
但我已经把源码打了出来
不看这项版规是我不对


john180
连方法名,变量名都不改就改个输出信息你就好意思说原创?
既然你完全不思悔改追加封禁期限至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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