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
一、建议在坛规内加入“禁止协同作者恶意编辑原帖”的规定,独立成段;
二、针对该行为,即使不直接加入,也应当视为2-4-N,且至少予以黄牌警告的处罚;
三、建议在坛规内加入“协同作者在编辑帖子特别是已经取得评级的帖子前应当征求楼主的同意”的规定,依附于主文第一条;
四、建议对于已经取得评级的帖子,加入检测机制,查看是否有大幅度修改,如存在,则在管理员或版主审核时提醒管理员或版主联系楼主,询问是否为本人或本人授权操作。
理由: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发表一帖,并获得推荐评级,因排版不佳,请求张三协助排版,张三在排版结束后仍把他自己的版本的东西未经我允许添加于帖内,好在帖子已经找回。
虽然张三是好心办坏事,且我本人不希望追究他的责任,但是这也应当引起重视:
一、对于协同作者违反与楼主的口头约定,导致帖子受到损害的行为不应当予以鼓励,并且此种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的精神;
二、如果存在协同作者恶意破坏论坛重要或极为优秀帖子的行为,由于这种帖子排版可能会用表格之类的工具,会导致恢复起来较为困难,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已获得评级的帖子既是楼主的心血,也是论坛的无价之宝,因此,一定要从协同编辑方面加强对这些帖子的保护。
综上,建议如主文。

FireworkPolymer
对他开放协同作者是你自己的主观意愿,这意味着你给了他无条件的编辑权的信任,责任在你自己身上

秋风残叶
论坛尊重并保护优秀的帖子但同时也尊重帖子作者对帖子正文内容自由处置的权利,楼主有权利将帖子设置协同编辑,若协同编辑出现问题,应是楼主和协同编辑者共同担责,论坛在这些事件中只起到监督者的作用。

(举例子:国家搞反诈的核心目的向来是提高人们的自我防范意识,以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而非不良事件发生后去提高补救追赃的效率)

DreamVoid
我的评价是,既然你选择把编辑权限给了别人,意味着你完全信任别人,所产生的任何结果都由你自己负责。如果你不完全信任,应当在别人编辑完后立刻除权,而不是现在在这里来反馈,要么就当初别赋权。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