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芸萱
本帖最后由 顾~芸萱 于 2023-1-23 16:58 编辑

虎年最后一天我把构架卷最后一章更新完




本章把大木构件一一说一遍
然后这一卷就可以完结了!


大木作构件

(1)柱

1)种类

柱按断面形状分有圆柱与方柱两种

在卷十九《大木作功限三·殿堂梁柱等事件功限》中记有

“或用方柱,每一功减二分功。

若壁内暗柱,圆者每一功减三分功,方者减一分功。”

可知除圆柱外还有方柱,但实物多用圆柱,方柱较少。

实例中还有八角柱与蒜瓣柱(即瓜楞柱)

如江苏苏州玄妙观三清殿前檐柱为八角柱,浙江宁波保国寺大殿用瓜楞柱。


按加工程度分有直柱和梭柱两种,


卷三十《大木作制度图样上》绘有直柱、梭柱(图2—39~2—42)。




直柱有自然收分,外观平直,柱头做覆盆紧杀。

(这里的“杀”意思为收束,不是杀戮,具体可以查新华字典

为什么我不直接写收束?因为“杀”在建筑术语中经常出现,都解释为收束)


卷五则对梭柱叙述甚详:

“凡杀梭柱之法:随柱之长,分为三分,上一分又分为三分

如拱卷杀,渐收至上径比栌斗底四周各出四分。

又量柱头四分,紧杀如覆盆样,令柱头与栌斗底相副。其柱身下一分杀,令径围与中一分同。”

(此处所引原文中的“分”应读作“份”,下同。)


(“卷杀”为什么意思看着上面图片就能理解了

斗拱构件的加工方法,把拱头上部逐步收缩,会产生一个个折面

每个折面叫做“一瓣”,所有折面叫做拱瓣

实在不行你就可以理解为向内部收缩)


上部之卷杀说得较清楚,但柱身下部有否卷杀,《法式》没有说清楚。

可能早期梭柱上下都有卷杀,到宋代已主要是上部卷杀。

也许《法式》对下部卷杀已无严格的规定,一般不做

因此,文中未提而图样中却有表现。


梭柱外观秀丽,有较好的艺术效果,但其加工复杂,极为费工;

而且只有用于廊下、后面有阴影衬托时,效果才明显

当柱间有墙或装修时,其效果即大打折扣,所以《法式》已予以简化

只有上部才做卷杀,以后梭柱便逐渐消亡了。


2)柱的材分°

《法式》卷五规定,

“凡用柱之制:若殿间,即径两材两栔至三材(注:42~45分°)

若厅堂柱即径两材一栔(36分°)

余屋即径一材一架至两材(21~30分°)。”

这个在之前谈第五章的时候讲过,自己回去看


但在卷二十六《诸作料例·大木作》则规定

“朴柱,长三十尺,径三尺五寸至二尺五寸,充五间八架椽以上殿柱。”

“松柱,长二丈八尺至二丈三尺,径二尺至一尺五寸,就料剪截

充七间八架橡以上殿副阶柱,或五间、三间八架椽至六架橡殿身柱

或七间至三间八架椽至六架椽厅堂柱。”

按卷一用材制度,殿身三至五间用三等

松柱按制度要求使用,则感料小;

而朴柱则感料大。一小一大,二者之间有误差,说明实际工程中对《法式》的使用可能也存在差异

不能死搬法式,必要时也可以变通一下。


柱高《法式》只规定“若副阶廊舍,下檐柱虽长不越间之广”。

但我们之前已经分析过很多遍了

大约是7倍柱径到11倍柱径之间


3)栃(柱础)


先解释下柱础:

宋式石作构件名称,亦称础、砸、碍、磌、碱、磉、石碇,清称柱顶石。

是柱下承托柱脚的石块。

柱础下部一般作方形,埋于阶基之内或室内地面以下

上部露明部分通常雕刻成素覆盆、铺地莲花、宝装莲花、仰覆莲花等各种形式。

柱础上面正中一般凿有凹孔,与柱下管脚榫相卯合,可起固定柱身的作用。



卷一《总释上·柱础》引《说文》解释“櫍,柎也,……古用木,今以石。”

实例中有苏州罗汉院大殿带有橛形的石柱础。

江南一带明代建筑尚有此类石础,如苏州府文庙大成殿檐柱柱础。


但《法式》还是记有木质的做法。一般认为栃的木纹与柱成90°正角,有利于防阻水分上升。

但榹处于柱下,受的压力较大,如木纹横放,成为横纹受压

按木结构原理横纹承压强度大大低于顺纹承压强度,受潮后其强度更为降低

变形亦增加,对结构是不利的,所以把木质换成石硕,对防腐才比较有利

南方的一些明清古建,石柱础很高,才是防潮的有效措施。

4)拼合柱(图2—43)

卷三十图样中的合柱鼓卯,有两段合、三段合、四段合

。这是缺乏大料时用较小的木料合成大柱的办法,可见当时大料已不易得。

MC不会缺材料的

但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做

实例有宁波保国寺大殿的拼合瓜楞柱与包镶瓜楞柱。

虽与《法式》所示拼合方法不同,但实质相同。

5)侧脚(图2—44)



卷五解释侧脚:“凡立柱,并令柱首微收向内,柱脚微出向外,谓之侧脚。”

但这种做法使柱础平面及柱头平面尺寸都不是整数而出现畸零尺寸,给施工带来不便。

但具体如何做侧脚,《法式》同卷所云却与上述不一

“凡下侧脚墨,于柱十字墨心里再下直墨,然后截柱脚、柱首,各令平正。”

这里“柱十字墨心”与“直墨”指加工时,木工所弹的柱两头截面上的十字中心线及其在柱身上的上下连线

“下侧脚墨”,是在柱脚十字墨心之里(而不是之外)

根据侧脚程度在柱身上再弹一根直线与原来柱心线成一夹角,即侧脚后柱的中垂线。

侧脚只是把柱脚向外撇出,而不是柱头向里收进,这能从实例中得到印证。


6)角柱生起(图2—45~2—48)

翻译成人话就是:边上的柱子高,中间的柱子矮




宋式檐柱当心间两柱称平柱,由平柱至角柱逐渐生起增高,使檐口呈现出柔和的曲线,这是宋式的特点

而清式的檐柱就高度相同,没有角柱生起,檐口到了近角才起翘,显得较为生硬。

《法式》规定生起随间数而定,十三间殿堂角柱比平柱高1尺2寸,每减两间递减2寸,直至三间生高2寸。

角柱生起虽然在建筑艺术上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但是相对费工,而且造成其上的铺作中心线倾斜,使铺作在安装时要经调整,增加麻烦。

(二)梁

1)分类

梁按形状分有直梁、月梁两种(图2—49)


按所处位置及加工程度分有明栿、草栿之分。

直梁外观平直,月梁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梁。

梁栿在平棋以下或视线所及的即为明栿,在平棋之上不能见到的为草栿

明栿加工精细,草栿加工较粗,因在平棋之上无必要精雕细刻。

殿堂明栿只承平棋,不承屋顶荷载,屋顶荷载由草栿承担。


月梁用于明栿,其特点是梁身拱起,在梁的两端,各在梁底、梁背、梁肩做卷杀

梁身两侧及底面有琴面,梁头成斜项与材同宽,伸人铺作。

梁下颛材分°似应指梁边而非指断面之中间

因《法式》卷五造月梁之制梁底卷杀“第六瓣尽处下顓五分°”

其下有注云:“去三分留二分作琴面。”梁底中间实际只去三分°,至两边才为五分°,

斜项的上点应在斗耳之外

平梁、劄牵的卷杀与其他明栿的做法略有不同。

月梁饱含力度感又富有装饰趣味。

在江南一带尚有与月梁相似的梁一直流传至近代,即《营造法原》中的扁作梁。

而在北方,月梁至明代就已绝迹,取而代之的是断面近于方形的沉重的矩形梁。

2)材分数

宋式的梁栿用所承屋顶的椽数来称,与清式以梁上所承的桁数来称不同。

劄牵相当于清式的单步梁,本身不荷重,只是联系梁。

平梁用于脊下,是屋顶梁架最上层的梁,即清式的太平梁。

乳栿相当于清式双步梁,承两椽屋顶。


从表2—6中材分°数看

有的梁高是以材栔叠合与铺作相契合

但有的也不以材栔叠合

有用两材、三材、四材为高的

可见梁高不一定要与铺作材栔相合。


《法式》对梁高的规定有些地方不尽合理,不要死搬


3)拼合梁


除柱可拼合外,梁也可拼合,卷五有云:“凡方木小,须缴贴令大。”

“若直梁狭,即两面安棒栿板。如月梁狭即上加缴背,下贴两颊,不得刻剜梁面。”

(参见图2—49)。


第一句指出如方木小,可用缴贴的方式即拼合木料,使梁达到要求的截面。

后一句分别指直梁与月梁的缴贴方法。

根据实例来看,缴贴主要是上下拼合,即上加缴背,它增加了梁的高度

梁的高度增加比宽度增加更能增加承载能力。

梁两侧贴板可能是为了解决梁两侧的琴面与“不得刻剜梁面”的问题,起小木作中裹栿板的作用

裹栿板上“皆雕华造”即雕刻花纹。《

法式》用词不很严格,上述“狭”为一例

又如“广”,材高、梁高均称“广”,开间之面阔亦称“广”,布椽之椽心距亦称“广”。


4)梁与槫的关系


《法式》中梁与槫原是通过斗栱相连的,一般情况下不直接联系,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产生了关系。

卷五中有“如方木大不得裁减,即于广厚加之。

如碍棲及替木,即于梁上角开抱棲口。”

当梁所用之方木大于所要求的尺寸时,就可能与槫及替木相碰

《法式》就指示了在梁的上角开抱槫口,把矛盾予以解决。

当然这种情况只发生于直梁上,因月梁两端做卷杀、斜项,一般不会发生“碍槫及替木”的。

这本是一种特定情况下的处理办法,但是开了抱槫口

却使槫与梁的联系更紧密,加强了结构的整体性

这种做法逐步演变成清式做法的桁椀,成了不可或缺的固定模式

可以说是木结构技术的进步(图 2—49)。



(三)额

额有阑额、檐额、由额、屋内额等,地栿也列入额内,由于所用位置及功能之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及材分。

1)阑额(图2—50)


阑额用在檐柱头之上,是联系檐柱的主要构件,当用补间铺作时,额还上承补间铺作。

其高为二材,厚为2/3高,入柱卯为1/2厚,阑额两端的两肩做四瓣卷杀收至卯厚。

如额上不用补间铺作,则额上别无荷载,它只起联系作用,其厚则取1/2高。

额两侧由于入柱卯而做卷杀,这是木结构的特点,直至清代也未变化

现在常常看到一些用钢筋混凝土做的仿古建筑,由于无需榫卯,梁端直入柱头

没有卷杀,这符合钢筋混凝土的构造,却失去了木构的特征。


阑额至角柱,《法式》没有出柱之榫头(相当于清式之霸王拳)

但在实例中有的却有出榫,如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大殿就有耍头状的出榫

许多辽代建筑也做有垂直截割的出榫。

至角做出榫对防止年久后榫卯松动、角柱脱榫外闪是有益的,可使结构更趋牢固。


按《法式》阑额上直接坐铺作,别无其他构件,只是在平座搭头木上才有普拍枋

但在实例中阑额之上也常有普拍枋,如太原晋祠圣母殿。

增加普拍枋一道,好似在柱头上又增加了一道圈梁,柱框层整体性更强,所以宋以后木构中普拍枋被普遍采用

清代即为平板枋,但它们的高宽比例不同,普拍枋矮而宽,平板枋则高而窄。

阑额两侧《法式》没有规定必须做琴面,但实例中常做成琴面。

2)檐额(图2—51、2—52)



檐额

“两头并出柱口,其广两材一栔至三材

如殿阁即广三材一栔或加至三材三契。

檐额下绰幕枋,广减檐额三分之一,出柱长至补间,相对作楂头。”

殿阁之檐额广可达 51分°至63分°

最大已超过了殿阁六至八 椽栿以上之60分°用材,且其下尚有绰幕枋, 广也可达两材两栔即42分°

也达到四椽至 五椽明栿用材,组合成《法式》记载之最大规格的构件。

它们的厚亦应如同阑额“减广 三分之一”。

按檐额用材之大,它应该上承荷载

不仅仅作联系构件,如常见于陕、甘一带 之檐下大额,其上可直接架屋架而不用柱子。


另外,如建于金天会十五年(1137年)之 佛光寺文殊殿,采用了减少内柱,用纵向大 内额承屋架的结构形式

而檐额可能正是这种结构形式的先导。



3)由额(图2—50)


由额主要是联系构件,如无副阶,则用于阑额之下,高下随宜。

如有副阶,副阶檐柱额下不用由额,则安于殿身檐柱副阶竣脚椽下。

其广减阑额2分°至3分°,即27分°至28分°,其厚《法式》未说明

但根据其“出卯、卷杀并同阑额法”推断,似厚亦应减去广的1/3。

4)屋内额

屋内额亦为联系构件,其广才18~21分°,厚仅取广的1/3,用料不大,用于屋内柱或驼峰间。

5)地栿

地栿是联系柱脚的构件,用材广17~18分°,厚为广的2/3,“至角出柱一材”,“上角或卷杀作梁切几头”。

但北方宋代实例均不用地袱,看来柱子由于上面有较大的压力,柱脚或有榫头,是不会轻易移动的

如果柱间有墙,则稳定性更好。

另外,如果地栿被包砌在墙内,不能通风,极易导致腐朽,故在北方,地栿的实际意义不大。

(四)角梁

按《法式》卷五《阳马》造角梁之制,角梁有大角梁、子角梁、隐角梁、续角梁四种。

续角梁在功限内明列,制度内只说“余随逐架接续”。

角梁之长

“大角梁自下平槫至下架檐头,子角梁随飞檐头外至小连檐下,斜至柱心。

隐角梁随架之广,自下平棹至子角梁尾,皆以斜长加之。”


由于造檐之制规定

“椽头皆生出向外,渐至角梁,若一间生四寸,三间生五寸,五间生七寸(五间以上约度随宜加减)。”

故角梁之长还须相应生出,生出之尺寸与房屋间数成正比

这与清式做法略有不同,清式一般角梁固定冲出3椽径或4.5斗口。


用隐角梁是《法式》的特点,清式无隐角梁之称。

《法式》子角梁只至角柱中心线,而隐角梁又自此起始

由于子角梁与隐角梁断开,此断面上只有大角梁承荷

这种做法比较复杂,且又出现结构不连续的断面,减弱了结构的整体性。

清式子角梁后段与老角梁同长,取消了这段的隐角梁,加强了角梁的整体性,更有利于角梁的承荷。

大角梁之后的续角梁即清式的由戗。

角梁用材,大角梁广28~30分°,厚18~20分°

子角梁广18~20分°,厚15~17分°,隐角梁广14~16分°,厚同大角梁或16~18分°。

大角梁断面高厚比为3:2,与《法式》梁、枋一致。


(五)榑及橑檐枋

殿阁博径21~30分°,厅堂轉径18~21分°,余屋轉径16~18分°,橑檐枋广30分°、厚10分°。

橑檐枋至角,其上贴生头木(即清式之枕头木),与角梁平齐。

榑至两头梢间,背上亦贴生头木,与前后橑檐枋相应,使屋面在纵向亦形成曲面,屋顶曲线更显柔和秀丽。

清式做法除檐檩外,其他檩上均不设枕头木,屋面在纵向显得较为平直。

《法式》规定用橑檐枋,强调不用撩风槫,实例中北方却多见撩风槫,而南方才较普遍用橑檐枋

因此不能死搬《法式》

(六)椽

殿阁椽径9~10分°,厅堂径7~8分°,余屋径6~7分°。

椽至下架,即加长出檐,出檐从橑檐枋心出,椽径3寸,檐出3尺5寸,椽径5寸,檐出4尺至4尺5寸。

檐椽外又加飞子,飞子为方形,广为8/10椽径,厚为7/10椽径,飞子出跳为檐椽出跳之6/10。


与清式略有不同,清式出檐规定:

有斗拱时出檐为21斗口,无斗拱则为檐柱高之3/10,飞椽与檐椽出跳之比为1:2。

法式》飞子头底下及两侧做卷杀,经过艺术加工,给人以秀美之感(图2—54)。




江南有些明代建筑尚保留飞椽头的卷杀做法,这也是与清式不同之处。


(七)蜀柱、叉手、托脚

殿阁蜀柱径一材半,余屋蜀柱径根据梁厚而定。

叉手、托脚是梁架中的斜构件,起稳定作用。

叉手用于脊部,殿阁广21分°,余屋17~18分°,厚取广之1/3。

托脚用于其他中、下平槫缝,广随材(15分°),厚亦为广的1/3。

宋以前叉手还用来直接承脊槫,如五台佛光寺大殿即用叉手支承脊轉,不用蜀柱。

宋式因为脊下用了蜀柱,榑与梁、蜀柱是通过斗拱连接起来,就用叉手、托脚来支撑、稳定结构。

到明清时,桁与梁通过桁椀直接联系,节点结合大大加强

就不需叉手、托脚来稳定,于是叉手、托脚就消失了。

(八)串、襻间

串、襻间均为联系构件,功能在于加强结构的整体性。

襻间广厚并如材,即15分°x10分°,与各架轉平行,联系各博下的斗拱。

襻间长随间广,两头伸出做半拱,在间内于材上隐刻半栱。


襻间有一材、两材之分,若一材,每隔一间用一根

两头伸出及隐刻令拱,若两材,则每间用一根,上下相闪,伸出及隐刻慢拱或瓜子棋。

串有顺脊串、顺栿串、顺身串、承椽串等。

顺脊串在脊榑下,联系左右两缝蜀柱,断面广厚如材,或加3~4分°。


顺栿串用于厅堂式木构架的栿下,联系前后内柱

两头出柱在乳栿或劄牵下作丁头拱或楂头,广21分°,厚10分°。

顺身串与榑平行,联系左右内柱。


承椽串在殿身柱间,承副阶椽。

清式每桁(檩)均由桁条、垫板、枋三样构件组成

梁下又增加了随梁枋,其断面亦比顺栿串大,整个结构的整体性得到加强,串、襻间也就不需要了。


(九)替木

替木厚10分°,广12分°,用于博下

随其下用单斗、令拱、重拱不同而长度分别为96分°、104分°、126分°,拱头做三瓣卷杀。


在宋、辽、金实例中常可见到替木的应用,《法式》里且有单斗只替的做法。

这种做法的余绪,直到近代在苏南一代尚在应用

而在清式做法里已经少见替木了。






第七章差不多就到这里

https://www.mcbbs.net/thread-1414920-1-1.html

第一卷构架卷完结!












顾~芸萱
同前几章一样
楼主今天图片上传到上限了
明天把图片补上!

顾~芸萱
本帖最后由 顾~芸萱 于 2023-1-23 15:55 编辑



tmd更奇怪的事情来了

我回复的不是我铺作卷第一章吗
怎么回到这帖子里来了???

草完了完了

回错帖子了回错帖子了
我向大家道歉,我没想占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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