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极光creeper 于 2020-7-26 23:58 编辑
原举报内容:
// 评分区雪风你tm去势,不要来乱搞
根据17楼的回复 https://www.mcbbs.net/forum.php? ... 086793&pid=19143468
我个人向各位道歉,承担所有发表本帖的后果
但 "Ess等多种原创插件"这句话不存在二义性 的解释是我绝对不认可的
我不管17楼你对我有多大的误解,你群里说我带节奏,你的原话不太圆滑"这一看就是他妈一群人出来带节奏",你说是那就可以是,评分的和评论区的我就认识2个人,箱子和雪风
我没有服务器,上次在服务器内任职是2年前,后来中考原因辞职了,老早不在多人联机圈里了,连几个认识的人都没有,怎么带节奏
藉由你的回复,我承认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我支持你事后把我丢到末地去,权当泄愤都行,虽然你也可以认为这话太贬低你了,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请110上门拘留我,要什么信息都能提供的
总之,我对任何处罚都没有异议,其他3个很少用的小号你也可以请管理员查到,但我真的要请你仔细考虑这件事
我会承担所有后果,但是你说这句话不存在二义性,我势必会麻烦你版到我进末地为止
真的,不管怎么样,请允许我跪下来求你,请务必再仔细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我相信这句话拥有至少两种差异极大的解读,对于阅读了那贴却没有相关了解的玩家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请允许我再强调一遍,我真的希望你可以再次考虑一下这件事
让你"血压拉满"实在是抱歉,我也没想"教你做事",但关于这件事,我们是在聊版规的修订,并不是"做事"
我想说明的是:
我的时间表上有单推fbk,单推夏哥,单推小祖宗等事项
这应当是一种说明,说明我列举未尽的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是粽子吗?不是,是事项
此外,这会给玩家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我不想见到有玩家说"ess是我们服原创的插件",这当然会引起误会
这也不需要即刻的反馈,乌合之众中也强调了潜意识的,无意识的事物对人的行为有相当大的影响
其他服主看到了也就一笑而过,但我们说这个情况下的服主是从过去到现在的
而玩家和其他服务器小白是可以从现在到未来的
我不想见到无谓的争执了,我想你也不屑与我这种带节奏的争执,但我真的想请你考虑一下,不知道你会不会认为,未来会有人因此被误导,或者与别人产生无谓的争执
我当然不会教你做事,论年龄辈分,我怎么也轮不到,请不要纠结这种无谓的东西了,真的请你仔细考虑这件事!!!!
我们不知道概率是多少,我们也不知道未来有什么,或许只有个别人会被误导,又或者没有
我只知道,所有的插件都有简称,而我闭着眼睛写个空包也是很方便的
我不想见到服务器版的原创插件里写着ess gm+ lp tbmenu,我相信这件事能给所有人一个表率,空包就是无敌的
同样的,你有什么权利要求他公布插件,接受检查呢,以下架与回收站为名么
你又有什么权利指责那个插件的混淆,那个插件的代码,那个插件的实现是无效的呢
我想,目前情况,除非变成人治,空肯定能钻,理由也一定比你想的多
以上,这贴评论区挺干净的,很可惜,我人缘差,幸运E,我一个水军都找不到,连两页回复都没能刷满,实在是大大拉低人均水平
因此,我希望你可以继续在本帖下回复我,这里的聊天环境还挺好的,真的就没有一点余地么
原举报内容:
尊敬的MCBBS(下称"论坛")管理方,管理员:
MCBBS用户破产 (UID: 94845),在使用论坛多人联机大区-服务器版块提供的广告服务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为维护论坛环境,维护服务器广告宣传服务秩序,现将我了解的情况向论坛管理方,管理员反馈,举报如下:
举报用户: 极光creeper (UID: 2339970)
被举报用户: 破产 (UID: 94845)
破产 (UID: 94845)使用论坛广告服务,发布服务器广告https://www.mcbbs.net/thread-1059037-1-1.html。在他对其游戏服务器提供的服务进行宣传时,使用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介绍:"服务端Mod/插件 Ess等多种原创插件"。
此前早些时候,同样有用户反馈过这一情况,反馈贴如下:
举报 服务器 幻想乡 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
https://www.mcbbs.net/thread-1061019-1-1.html
(出处: Minecraft(我的世界)中文论坛)
我引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总则第二条:
依据该法,破产 (UID: 94845) 属"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
依据该法,论坛属"广告经营者"。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总则第四条:
依据该法,我认为广告主 破产 (UID: 94845) 存在违法行为。
以上材料均属实。
破产 (UID: 94845) 作为广告发布者,为了广告活动的规范,应该有所担当。
同样的,破产 (UID: 94845) 曾被举报,知晓广告内容的二义性却不整改,这令我瞠目结舌,并对此有所怀疑。
我个人希望能对涉事广告贴与涉事广告发布者作出严厉处罚,并通过修订版规等方式,明确并规范对"在宣传贴中使用二义性文本进行宣传"的论坛内处理与"故意使用二义性文本进行宣传"的论坛内处罚。
望论坛管理方,管理员迅速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 回复一下第二位评分的用户
// 区分我贴内的"处理"与"处罚",处理可以是"要求整改",而处罚则是大家理解的"处罚"
// 评分区雪风你tm去势,不要来乱搞
原举报内容:
// 评分区雪风你tm去势,不要来乱搞
2021.12 数据,可能有更多内容
原标题: "幻想乡"服务器广告发布者分发的广告中存在违法内容根据17楼的回复 https://www.mcbbs.net/forum.php? ... 086793&pid=19143468
我个人向各位道歉,承担所有发表本帖的后果
但 "Ess等多种原创插件"这句话不存在二义性 的解释是我绝对不认可的
我不管17楼你对我有多大的误解,你群里说我带节奏,你的原话不太圆滑"这一看就是他妈一群人出来带节奏",你说是那就可以是,评分的和评论区的我就认识2个人,箱子和雪风
我没有服务器,上次在服务器内任职是2年前,后来中考原因辞职了,老早不在多人联机圈里了,连几个认识的人都没有,怎么带节奏
藉由你的回复,我承认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我支持你事后把我丢到末地去,权当泄愤都行,虽然你也可以认为这话太贬低你了,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请110上门拘留我,要什么信息都能提供的
总之,我对任何处罚都没有异议,其他3个很少用的小号你也可以请管理员查到,但我真的要请你仔细考虑这件事
我会承担所有后果,但是你说这句话不存在二义性,我势必会麻烦你版到我进末地为止
真的,不管怎么样,请允许我跪下来求你,请务必再仔细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我相信这句话拥有至少两种差异极大的解读,对于阅读了那贴却没有相关了解的玩家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请允许我再强调一遍,我真的希望你可以再次考虑一下这件事
让你"血压拉满"实在是抱歉,我也没想"教你做事",但关于这件事,我们是在聊版规的修订,并不是"做事"
我想说明的是:
我的时间表上有单推fbk,单推夏哥,单推小祖宗等事项
这应当是一种说明,说明我列举未尽的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是粽子吗?不是,是事项
此外,这会给玩家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我不想见到有玩家说"ess是我们服原创的插件",这当然会引起误会
这也不需要即刻的反馈,乌合之众中也强调了潜意识的,无意识的事物对人的行为有相当大的影响
其他服主看到了也就一笑而过,但我们说这个情况下的服主是从过去到现在的
而玩家和其他服务器小白是可以从现在到未来的
我不想见到无谓的争执了,我想你也不屑与我这种带节奏的争执,但我真的想请你考虑一下,不知道你会不会认为,未来会有人因此被误导,或者与别人产生无谓的争执
我当然不会教你做事,论年龄辈分,我怎么也轮不到,请不要纠结这种无谓的东西了,真的请你仔细考虑这件事!!!!
我们不知道概率是多少,我们也不知道未来有什么,或许只有个别人会被误导,又或者没有
我只知道,所有的插件都有简称,而我闭着眼睛写个空包也是很方便的
我不想见到服务器版的原创插件里写着ess gm+ lp tbmenu,我相信这件事能给所有人一个表率,空包就是无敌的
同样的,你有什么权利要求他公布插件,接受检查呢,以下架与回收站为名么
你又有什么权利指责那个插件的混淆,那个插件的代码,那个插件的实现是无效的呢
我想,目前情况,除非变成人治,空肯定能钻,理由也一定比你想的多
以上,这贴评论区挺干净的,很可惜,我人缘差,幸运E,我一个水军都找不到,连两页回复都没能刷满,实在是大大拉低人均水平
因此,我希望你可以继续在本帖下回复我,这里的聊天环境还挺好的,真的就没有一点余地么
原举报内容:
尊敬的MCBBS(下称"论坛")管理方,管理员:
MCBBS用户破产 (UID: 94845),在使用论坛多人联机大区-服务器版块提供的广告服务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为维护论坛环境,维护服务器广告宣传服务秩序,现将我了解的情况向论坛管理方,管理员反馈,举报如下:
举报用户: 极光creeper (UID: 2339970)
被举报用户: 破产 (UID: 94845)
破产 (UID: 94845)使用论坛广告服务,发布服务器广告https://www.mcbbs.net/thread-1059037-1-1.html。在他对其游戏服务器提供的服务进行宣传时,使用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介绍:"服务端Mod/插件 Ess等多种原创插件"。
此前早些时候,同样有用户反馈过这一情况,反馈贴如下:
举报 服务器 幻想乡 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
https://www.mcbbs.net/thread-1061019-1-1.html
(出处: Minecraft(我的世界)中文论坛)
我引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总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据该法,破产 (UID: 94845) 属"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
依据该法,论坛属"广告经营者"。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总则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依据该法,我认为广告主 破产 (UID: 94845) 存在违法行为。
以上材料均属实。
破产 (UID: 94845) 作为广告发布者,为了广告活动的规范,应该有所担当。
同样的,破产 (UID: 94845) 曾被举报,知晓广告内容的二义性却不整改,这令我瞠目结舌,并对此有所怀疑。
我个人希望能对涉事广告贴与涉事广告发布者作出严厉处罚,并通过修订版规等方式,明确并规范对"在宣传贴中使用二义性文本进行宣传"的论坛内处理与"故意使用二义性文本进行宣传"的论坛内处罚。
望论坛管理方,管理员迅速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 回复一下第二位评分的用户
// 区分我贴内的"处理"与"处罚",处理可以是"要求整改",而处罚则是大家理解的"处罚"
// 评分区雪风你tm去势,不要来乱搞
支持举报内容
希望该服主不要虚假宣传
虽然服主招人心切,但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夸大宣传
希望该服主不要虚假宣传
虽然服主招人心切,但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夸大宣传
支持
该服务器的宣传过于夸张
且很多地方都有虚假宣传
例如该服务器根本就是预制端改的
却宣传是原创服务器
宣传贴中也透露着浓浓的快餐味道
如果这样的服务器都能成功
那就是对那些用爱发电的公益服的羞辱
该服务器的宣传过于夸张
且很多地方都有虚假宣传
例如该服务器根本就是预制端改的
却宣传是原创服务器
宣传贴中也透露着浓浓的快餐味道
如果这样的服务器都能成功
那就是对那些用爱发电的公益服的羞辱
接受制裁吧!!!
我觉得mcbbs对广告推广的规则应该改改
加强对于商业服的审核力度
不让粗制滥造的流水线产品长期霸占广告位
同时加强对于公益服和精华服务器的推广
不然最后劣币驱逐良币谁也不好过
加强对于商业服的审核力度
不让粗制滥造的流水线产品长期霸占广告位
同时加强对于公益服和精华服务器的推广
不然最后劣币驱逐良币谁也不好过
这就太过分了,应该严惩。
第一次看见版主举报用户....
第一次看见版主举报用户....
Ess等多种原创插件
好像被举报过一次
还没有整改嘛?
之前的举报没人管嘛
忘了在哪里看到的 但确实有被举报过(也可能是我的网友发给我看过?)(记忆错乱)
打扰了 我看帖不仔细
支持举报!感觉服务器版规又得完善了
本帖最后由 YuanYuanOwO 于 2020-7-26 21:04 编辑
纯路人
他那个
不是纯净服务器吗
不过他那来那么多绿宝石买banner的 酸了酸了
dog123 发表于 2020-7-26 20:51
支持 还有神奇宝贝MOD 这个没任天堂版权的 也应该处理! 版主英明
纯路人
他那个
不是纯净服务器吗
本帖最后由 破产 于 2020-7-26 21:04 编辑
楼主您好,宣传中的Ess插件为本服的原创定制插件,因为是库性质的插件,因此得名Ess,而非已经过时的Essentials插件
相关插件如下:



另:楼主所说的所谓“侵犯著作权”,论坛已经做出了公正的裁决,请不要以此进行论证,谢谢。
楼主您好,宣传中的Ess插件为本服的原创定制插件,因为是库性质的插件,因此得名Ess,而非已经过时的Essentials插件
相关插件如下:



另:楼主所说的所谓“侵犯著作权”,论坛已经做出了公正的裁决,请不要以此进行论证,谢谢。
YuanYuanOwO 发表于 2020-7-26 21:02
纯路人
他那个
不是纯净服务器吗
不是~ 我回答的是 神奇宝贝这个MOD 侵权了 没任天堂版权 让热爱神奇宝贝的人怎么办 看到到处都是侵权 乱改的服务器
本帖最后由 YuanYuanOwO 于 2020-7-26 21:08 编辑
服务器版已经有规定了啊
3-9-1: 以含有Pokémon元素的MOD、插件为服务器玩法、元素等的服务器,仅允许使用原版Pixelmon MOD(1.12及以上版本为Pixelmon Reforged MOD),且仅允许成为公益服,须按照公益服要求发帖,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行为,违者视作违规商业神奇宝贝服,未通过审核的按照版规4-7-1处理,已通过审核的按照版规4-7-3处理。
3-9-2: 以任何魔改(Mega、Generation等)、非原版Pixelmon MOD等其他含有Pokémon元素的MOD、插件为服务器玩法、元素等的服务器,即使是公益服也禁止发布,违者将按照版规4-7-3处理。
dog123 发表于 2020-7-26 21:04
不是~ 我回答的是 神奇宝贝这个MOD 侵权了 没任天堂版权 让热爱神奇宝贝的人怎么办 看到到处都是侵权 乱 ...
服务器版已经有规定了啊
3-9-1: 以含有Pokémon元素的MOD、插件为服务器玩法、元素等的服务器,仅允许使用原版Pixelmon MOD(1.12及以上版本为Pixelmon Reforged MOD),且仅允许成为公益服,须按照公益服要求发帖,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行为,违者视作违规商业神奇宝贝服,未通过审核的按照版规4-7-1处理,已通过审核的按照版规4-7-3处理。
3-9-2: 以任何魔改(Mega、Generation等)、非原版Pixelmon MOD等其他含有Pokémon元素的MOD、插件为服务器玩法、元素等的服务器,即使是公益服也禁止发布,违者将按照版规4-7-3处理。
YuanYuanOwO 发表于 2020-7-26 21:06
服务器版已经有规定了啊
3-9-1: 以含有Pokémon元素1的MOD、插件为服务器玩法、元素等的服务器,仅允许使 ...
这个MOD虽然是公益 但是你没版权啊 已经违反了 公益别人任天堂也不会同意啊 肯定要处理的
破产 发表于 2020-7-26 21:02
楼主您好,宣传中的Ess插件为本服的原创定制插件,因为是库性质的插件,因此得名Ess,而非已经过时的Essent ...
您好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注意"引人误解"这一字眼
本帖最后由 寂华 于 2020-7-26 21:31 编辑
好
这个借口妙啊
吉利还没你离谱呢
都被判虚假宣传了
还有,ess插件过时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虽然确实有人说ess鸡肋
但是你这个说法,我看不懂啊
另外,请拿出你原创定制插件的证明
而且你就不能好好打你插件的名字?
非要碰瓷essentials?
?
?
?
请给大家一个解释
破产 发表于 2020-7-26 21:02
楼主您好,宣传中的Ess插件为本服的原创定制插件,因为是库性质的插件,因此得名Ess,而非已经过时的Essent ...
好
这个借口妙啊
吉利还没你离谱呢
都被判虚假宣传了
还有,ess插件过时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虽然确实有人说ess鸡肋
但是你这个说法,我看不懂啊
另外,请拿出你原创定制插件的证明
而且你就不能好好打你插件的名字?
非要碰瓷essentials?
?
?
?
请给大家一个解释
鉴于https://www.mcbbs.net/thread-1061019-1-1.html帖子已关闭,已处理,我对您干涉服务器版内部事务的行为不可置否。按照现行2018年修订的广告法第二条我们没有进行商业广告活动,不适用本法。商业广告是有偿的,广告的费用必须由介绍自己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
退一万步说,即使"Ess等多种原创插件"按您的意思解释为"Essentials等多种原创插件",正常用户阅读应当只存在"语序颠倒""等应替换为顿号""少写了原创插件"类似的认知,理解为"Essentials、多种原创插件",不应存在"二义性"这种认知,驳回上述投诉。同时感谢您推动服务器版新版规的内容补充做出的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九十三条与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的解释(法释[2013]18号),您现在存在扭曲事实、滥用法律的行为,符合"恐吓"的定义,同时符合《解释》中第三、第四条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属于情节恶劣、情节严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退一万步说,即使"Ess等多种原创插件"按您的意思解释为"Essentials等多种原创插件",正常用户阅读应当只存在"语序颠倒""等应替换为顿号""少写了原创插件"类似的认知,理解为"Essentials、多种原创插件",不应存在"二义性"这种认知,驳回上述投诉。同时感谢您推动服务器版新版规的内容补充做出的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九十三条与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的解释(法释[2013]18号),您现在存在扭曲事实、滥用法律的行为,符合"恐吓"的定义,同时符合《解释》中第三、第四条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属于情节恶劣、情节严重。
Tony🐴 发表于 2020-7-26 21:37
鉴于https://www.mcbbs.net/thread-1061019-1-1.html帖子已关闭,已处理,我对您干涉服务器版内部事 ...
有理有据 令人信服
Tony🐴 发表于 2020-7-26 21:37
鉴于https://www.mcbbs.net/thread-1061019-1-1.html帖子已关闭,已处理,我对您干涉服务器版内部事 ...
了解了
哦 对了 提醒一下楼主 MCBBS 所谓的推广位并没有卖钱哦 所以并不适合广告法 毕竟 MCBBS也没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yumc 发表于 2020-7-26 21:49
哦 对了 提醒一下楼主 MCBBS 所谓的推广位并没有卖钱哦 所以并不适合广告法 毕竟 MCBBS也没有互联网经营许 ...
感谢提醒
我是之前去查了一下东银河系漫游指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里面有一个"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就自以为是地来发了这贴
我个人向各位道歉
寂华 发表于 2020-7-26 21:30
好
这个借口妙啊
吉利还没你离谱呢
essentials过没过时不评价,但是essentials连中文用户名都不支持,也算不上先进,毕竟网易一个代理期都过了,mc都1.16版本了。然后就是关于插件起名,我自己的基础类库叫个ESS没啥不好吧?名称简单,调用起来不少打好多字么。
yumc 发表于 2020-7-26 21:49
哦 对了 提醒一下楼主 MCBBS 所谓的推广位并没有卖钱哦 所以并不适合广告法 毕竟 MCBBS也没有互联网经营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广告的定义还分为经济广告和非经济广告,没有卖钱就不是广告?
宁该补补法律知识了
Tony🐴 发表于 2020-7-26 21:37
鉴于https://www.mcbbs.net/thread-1061019-1-1.html帖子已关闭,已处理,我对您干涉服务器版内部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我想请问
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这一条,这个服务器的banner,真的做到了吗?
另外
评论底下有个人回复说
哦 对了 提醒一下楼主 MCBBS 所谓的推广位并没有卖钱哦 所以并不适合广告法 毕竟 MCBBS也没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那么我请问你
你知道在中国广告分为经济广告和非经济广告吗?
没有卖钱就不是广告?
差太远了,哥
其次,所谓没有卖钱
也仅仅只是mcbbs吧
虽然有没有金钱上的交易大家都心知肚明
但是呢,他的服务器是商业服务器对吧
那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他推销他的服务器了对吧
他的服务器是商业性质对吧
那不就成了?
还洗个啥劲呢?
真就想拿这个当幌子洗地?
不可能
还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我想请问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他的宣传贴中
有没有准确、清楚、明白的标出该插件的“生产者”
那么如果你认为这个仍然没有说服力
请看下面这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
如果你想反驳这一点
请拿出有力的证据
聊天记录什么的太好伪造了
还麻烦各位拿出更加有力的证据呢~
另外,提醒你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可是虚假广告的处罚哦
哦对了
还有这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误导消费者可是要承当民事责任的哦
苦海无涯
回头是岸
切勿不撞南墙不回头
如果某些版主与别的人存在金钱上的交易
而要用一只肮脏的手制裁我的话
那我也只能高呼一句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版主说的对 出于正义来说 把盗版的东西都关闭 支持网易支持微软 盗版东西使正版每年损失 给制作商们带来各种损失 这些人为了开个服务器 把我的世界 都搞乱了!